聖經註釋 90年05-06月
真理(Truth)
在聖經上不是一個單純的哲學抽象名詞,而是人與天主往來所獲得的具體經驗。因為天主是信實不欣的,所以他是義人的投靠者(詠九一4)。人與人之間的真理是指人的可靠真誠而言(出一八21),就是言行一致的人(列上二二16)。人與天主 之間的真理表達方式是:人事奉天主(蘇二四14),按照天主的法律而生活行動(列下二○3)。猶太人深知天主自己就是真理。真理和謊言是對立的。真理在新約中同樣有可靠、誠實的意義(羅三7)。聖保祿在傳教時不時提示福音的真理,並令人一定要遵從這個真理(迦二5五7),以獲得救援(得後二13)。真理是與耶穌密切相連的(若八40,45),他就是真理(若一四6)。所以人必須要以信德及愛德來聽從耶穌(若一八37),並為真理作證(若一五26,27一六13)。只有藉著對真理的認識,團體才可以合一團結(弗四15,1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