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期章程
(1987年4月5日草擬)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『天主教高雄教區聖經協會』以下簡稱本會。
第二條 本會依梵二之精神為研究及推廣聖經之組織,隸屬於高雄教
區主教。
第三條 宗旨:
一.為促使基督信徒,研習基督福音,遵行天主聖言,善度信德生活,使人
人同享救恩。
二.以研讀聖經,促進人際關係,藉愛的共融為基督作證,使人人皈依基
督。
第四條 本會設於高雄市四維三路一二五號(高雄教區主教公署)
第五條 本會工作性質:
一.教區性聖經講座,及學術性之研究。
二.藉各善會之功能推行會前讀經之習慣。
三.經各本堂司鐸之同意及贊助,組織推行聖經小組及家庭讀經。
第二章 會 員
第六條 凡對本會宗旨支持與贊同之人士及團體,均得向本會申請加
入。
一.天主教信友。
二.非天主教信徒。
三.一般社會人士。
四.教區各善會及修會團體。
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:
一.團體會員。
二.個人會員。
第八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與義務:
一.本會會員有提議、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及參加本會會務之權利。
二.本會會員有遵守會章、執行決議、擔任工作、協助本會經費等義務。
第三章 組 織
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力為代表大會,有檢討會務、研究計劃、改選理
事之權責。
第十條 大會代表之產生依下列原則:
一.本會輔導司鐸及現任理事為當然代表。
二.設有小組之堂區得選派代表一至三人。
三.各善、修會代表各一人。
四.主教指派代表二人。
五.司鐸代表二至三人。
第十一條 本會設輔導司鐸一人,由主教任免之。理事七人,候補理
事二人,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之,其任務為:
一.組織理事會。
二.綜理會務。
三.執行大會決議案。
第十二條 本會理事互推選理事長、副理事長各一位,其任期均為二年,連選得連任,並設總幹事、祕書、財務各一人,均為義務職,其細節規定由理事會決定之。
第四章 會 議
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,每年召開一次,由理事長召集之,遇有必要得召集臨時大會
第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,由理事長召集之,遇有必要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五章 經 費 來 源
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有下列:
一.自由樂捐。
二.補助。
三.其他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呈請主教核准實施,並送請中華聖經協會報備,修正時亦同。
本章程適用第一屆至第三屆止,笫四屆理事選舉採用新修定版。
組織章程
(主曆1996年11月24日第一次修訂)
(主曆2002年11月16日第二次修訂)
(主曆2006年11月11日第
三次修訂)
第壹章 總 則
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『天主教高雄教區聖經協會』以下簡稱本會。
第二條 本會依梵二之精神為研究及推廣聖經之組織,隸屬於高雄教區主教。
第三條 宗旨:
一.為促使基督信徒,研習基督福音,遵行天主聖言,善度信德生活,使人人同享救恩。
二.以研讀聖經,促進人際關係,藉愛的共融為基督作證,使人人皈依基督。
第四條 一.本會設於高雄市四維三路一二五號(高雄教區主教公署)。
二.本會網址:http://www.catholic.org.tw/ABDK
第五條 本會工作性質:
一.教區性聖經講座及學術性之研究。
二.藉各善會之功能推行會前讀經之習慣。
三.經各本堂司鐸之同意及贊助,組織推行聖經小組及家庭讀經。
四.網路福傳。
第貳章 會 員
第六條 凡對本會宗旨支持與贊同之人士及團體,均得向本會申請加入。
一.天主教信友。
二.一般社會人士。
三.教區各善會及修會團體。
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:
一.團體會員。
二.個人會員。
三.贊助會員。
第八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與義務:
一.本會會員有提議、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及參加本會會務及活動之權利。
二.本會會員有遵守會章、執行決議、擔任工作、協助本會經費、參與本會活動等義務。
第參章 組 織
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力為會員大會,有檢討會務、研究計劃、改選理事之權責。
第十條 會員大會會員之產生依下列原則:
一.本會輔導司鐸及現任顧問、理事為當然代表。
二.各堂區讀經小組成員。
三.各堂區傳協會及各善會代表。
四.喜愛讀經、熱心讀經之教友。
五.帶領及指導讀經之神父、修士、修女。
第十一條 本會設輔導神師一人,由主教任免之。本會設理事十九人、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七人、
輔導神師遴派 三人,各總鐸區由各總鐸區神父遴派一人共九人,候補理事若干人,得設數位顧
問,由理事長聘任之。
一.組織理事會。
二.綜理會務。
三.執行大會決議案。
第十二條 本會設理事長、副理事長各一位,由本會理事選舉產生之,其任期均為二年,理事長連選得連
任,理事長去缺由副理事長代理其任期,並設總幹事、祕書、財務各一人,均為義務職,其細
節規定由理事會決定之。
第肆章 會 議
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二年召開一次,由理事長召集之,遇有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大會。
第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每二個月召開一次,由理事長召集之,遇有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伍章 經 費 來 源
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有下列:
一.自由樂捐。
二.補助。
三.贊助會員。
四.其他〈如義賣--等〉。
第陸章 附 則
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呈請主教核准實施,並送請中華聖經協會報備,修正時亦同。
本章程於主曆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修訂,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第二次修訂 ,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次
修訂沿用至今。